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学校单独招生试点工作,确保单独招生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的校名全称为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湖南省邮电学校,2001年升格为长沙通信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更名为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湖南省确定的省级“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之一。
第四条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层次为大专,学制三年。
第五条学校位于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省会长沙市,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南湖路沙湖街128号。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湖南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单独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分专业大类招生计划,组织单独招生的宣传、考试和录取工作,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的改革和科学研究。
第八条学校成立由校纪委书记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单独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单独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学校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南湖路沙湖街128号
邮政编码:410015
联系电话:0731-85201868 85202568
传真:0731-85201878
E_mail:@***
学院网址:http://www.***
第十条学校教务处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分专业大类的单独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和院长办公会审定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2019年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