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考试与成绩: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面向普高毕业生,考试科目为:文化基础知识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其中,文化基础知识成绩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两科等级成绩代替。面向中职毕业生,考试科目为:文化基础知识考试+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考生获得的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根据不同等级赋分。面向退役军人、新型职业农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考试科目为: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免试)+职业适应性测试。
考试内容:(1)文化基础知识测试内容包括:语文和数学以及综合文化基础知识三个部分,其中语文70分,数学70分,综合文化基础知识60分,共计20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资料分析和综合知识四部分共计200分。
(3)职业技能测试内容:分专业测试学生的基本专业技能,技能测试共计200分。
(4)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换算方法:
采用考生数学、语文两门课的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折算单招文化知识成绩。文化知识总分为200分,其中语文、数学各100分。学业成绩为A、B、C、D四级,文化知识分数分别按100、90、80、70计算。
(5)技能竞赛成绩及职业资格证书赋分办法
考生获得的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是考生职业技能评价的重要内容,可以在职业技能总分控制范围内另行赋分,但不能超过20分。
技能竞赛成绩及赋分:
参赛级别
获奖等级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县(校)级备注
一等奖201053特等奖按同级别一等奖赋分;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的技能大赛,按政府不能组织的技能大赛奖励等级降一参赛级别赋分。
二等奖10532
三等奖5321
职业资格证书赋分:考生获得的本专业国家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以赋分10分。
考试应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2019年单招考试技能竞赛及职业资格证书赋分审批表》,经审核批准后获得相应赋分。
第十二条录取原则:普通高中毕业生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知识和职业适应性成绩的总和;中职毕业生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知识和技能测试成绩的总和;退役军人、新型职业农民、农民工和下岗失业人员等根据职业适应性成绩(满分200分),分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第三章奖、助学金设置
第四章学费与住宿费
第五章毕业文凭
第十三条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单项奖学金。
第十四条学院设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绿色通道”,对特困生给予不同形式的资助。
第十五条学费:学院严格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豫发改办[2004]23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暂定文科类专业3300元/年;理科类专业3600元/年。如学费标准调整,将按照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教材费600元/年(多退少补)。
第十六条住宿费:学院按不同的公寓条件收取住宿费:400元/年或600元/年。
第十七条凡完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及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由我院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郑州市鑫苑路5号
邮 编:450008
招办电话:0371-86120072(传真) 0371-65733778
学校网址:www.***
2019年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二次单独经教育厅审核批准后,学院将单独招生的专业计划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