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布招生政策
县市区教育(体)局、初中学校和培养学校应利用报纸、海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我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的招生政策与招生计划。初中学校还应向初三年级学生及家长进行宣传动员。
各市州的中考结束后,各县市区教育(体)局应根据本县市区的中考招生情况,确定各类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个人自愿报名
1.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持本人户口簿(含经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名确认的户口簿复印件1份)、学生素质报告表(或学生手册)到所在毕业学校报名。
2.考生应根据相关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结合自身情况按规定进行志愿填报。
(三)面试
2019年,全省统一的音体美专业考生面试时间为7月14日。具体面试工作由培养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市州教育(体)局协助配合。面试的具体程序、内容、要求及评分细则,由培养学校负责制定,并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音体美专业考生所具有的本专业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质,满分为100分。
(四)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1.非音体美专业
报考非音体美专业的考生总成绩为中考成绩总平均分{(考生中考总成绩÷所含科目的卷面总满分)×10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报考民族乡计划志愿的民族乡少数民族考生中考总成绩应使用其加分后的中考总成绩。
2.音体美专业
报考音体美专业的考生总成绩为中考成绩总平均分(权重为0.7)、面试成绩(权重为0.3)两项之和(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报考民族乡计划志愿的民族乡少数民族考生中考总成绩应使用其加分后的中考总成绩。
3.符合志愿条件的民族乡少数民族考生,在参与非民族乡计划志愿选拔时,只能使用其原始中考成绩(不享受加分政策),且其原始中考成绩应不低于招生当年户籍所在县市区公布的相应的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
4.当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情况时,按考生的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排序;当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中考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五)签订协议
县市区教育(体)局统一组织所有体检合格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与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湖南省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
(六)预录取
市州教育(体)局依据规定的招生政策、程序和标准,根据县市区报送的有关材料,在全面审查各项目计划来源各培养类型各培养层次各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各招生计划种类的考生报名信息、考试成绩、体检结论、《协议书》的基础上,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层次分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分招生专业进行预录取。
(七)录取
培养学校根据规定的招生政策、程序和标准,对市州教育(体)局报送的有关材料及预录取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培养学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录取。
(八)入学
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培养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培养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培养学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复查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2019年湖南文理学院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公布招生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