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绩呈现
1.选择性考试科目中,首选科目成绩直接以原始成绩呈现;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赋分转换后的等级成绩呈现。
2.等级赋分办法。等级赋分以30分作为赋分起点,满分为100分。将考生每门再选科目考试的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定为A、B、C、D、E五等,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15%、35%、35%、13%和2%。转换基数为实际参加该再选科目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人数。转换时,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原始成绩,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分别转换到100~86分、85~71分、70~56分、55~41分、40~30分五个等级分数区间(具体等级比例和赋分区间见附件),根据转换公式计算,四舍五入得到考生的等级成绩。转换后的等级成绩一分一档,考生排序不变。
3.等级赋分转换公式。
Y1、Y2分别表示某等级原始分数区间的下限和上限;T1、T2分别表示相应等级的赋分区间的下限和上限;Y表示考生的原始成绩,X表示考生转换后的等级成绩。考生原始成绩正好为原始分数区间上限或下限时,不需要按转换公式计算,相应的赋分区间的上限或下限分数即为该考生的等级成绩。
(二)成绩使用。选择性考试成绩当年高考录取有效,计入考生高考录取总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录取总成绩等级赋分转换公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