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知识能力的要求,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校考管理等工作的规定、标准和《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试行)》(教学〔2016〕85号)的规定组织命题、考试。全省高职单招统一安排在2019年3月31日(星期日)进行。高校不得在本校校区之外开设考场,有不同校区的高校安排在一个校区内统一组织考试。
1.“文化知识”考试。高中生“文化知识”考试原则上应采用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部分科目成绩,其他考生可随中职生参加“文化知识”考试。省招办向高校提供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职业技能”测试。高中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和中职生的职业技能测试,由高校科学设定测试科目、内容、方式,并报省招生委员会备案。考生获得的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情况,应作为考生职业技能评价的重要内容,具体评价办法由高校自主确定,并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从2020年起,凡未按照要求对高中毕业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的高校,将取消其下一年度的单招资格。
为利于军队对服义务兵役大学生的评价,“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的考试总分设计,原则上应使单招录取的考生分数区间与本校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分数区间保持大体相当。高分数一般不应超过我省2018年统一高考招生划定的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线。有技能特长者,可按招生章程公布的规则另外赋分,高不得超过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