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成立以李梓楠院长为组长、罗旭副院长为副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指导和监督下,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6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相关工作:
1、招生录取组:招就处牵头,进行单独招生宣传,负责单独招生报名、考生信息核准、考生资格审查与信息公布、考生成绩汇总、提交拟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与信息公布、发放录取通知书等相关工作。
2、考务组:教务处牵头,负责文化考试命题、制卷、保密,编排、布置考场、组织考试,阅卷、评分,汇总文化测试成绩,负责面试题目设计制作、标准制定,工作流程设计,组织面试。
3、后勤保障组:院办牵头,后勤处、团委参与,负责单招期间接待服务事宜、考试期间广播宣传考生来校期间的饮食、茶水安排和考试期间以及网招录取期间的水电供应等工作。
4、收费组:计财处牵头,负责所有考生考试费、录取考生学费收取工作。
5、纪检监督组:纪检监察室牵头,负责招生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并督促运行,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6、安全保卫组:保卫处牵头,学生处参与,负责单独招生报名、考试、录取期间的安全保卫、车辆停放等工作和统招录取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2019年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第二次单独组织机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