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准备3首曲目,其中:练习曲1首、乐曲2首。考试现场抽签2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②特需乐器主考项的考生,须在指定乐器范围内选择一种乐器参加考试。应试乐器限定为8种:小提琴、低音提琴、双簧管、大管、圆号、长号、大号、竖琴。
注:1、考生必须具有学习所选乐器的生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