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档函获取方式
(1)5月31日起,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搜索并关注“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的“调档函”、选择“我是学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彩色打印”本人的“调档函”。
(2)拟录取博士研究生的调档函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档案实际所在单位与报考填写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本人到研招办说明情况,如无严重问题,可直接领取,有严重问题者则需补充相关证明材料。
2.河南师范大学在职人员、河南师范大学应届本科生(不包括联合招生单位应届生,详细名单见附件4)、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应届本科生(详细名单见附件5)不用打印调档函,研招办已经统一送交相关部门。考生按档案部门要求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3.工资关系等各种关系转移,待考生入学报到时统一办理,此次调档不涉及。请考生(特别是非全日制考生)与所在单位说明,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如9月前的工资福利等)。考虑到有些单位在开具工资关系转移等证明时,需要核查档案并随档案一并转出,请考生提醒单位预先开具工资关系转移的相关手续并交考生保存,开学报到时交所在学院。档案转到研招办后一律不再退回(取消录取资格者除外)。
4.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档案必须转到河南师范大学,方能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根据档案审核情况、决定发放与否以及发放的起始月份。
5.档案应于6月21日前交至或寄至研招办。邮寄请使用邮政EMS,其他快递因不送货上门,故无法收取。邮寄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东路46号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收件人:研招办,邮政编码:453007,联系电话:0373-3329034。
6.考生档案必须齐备,密封完好。务必包括党团材料,第一学历非本科的考生,必须确保有第一学历学籍档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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