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现有的奖励资助种类如下,符合条件者可申请: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资金均以当年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2.学业奖学金:
(1)新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6000元(推免生可获得一等奖);
(2)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按二、三学年学业成绩评比)
一等10000元,获奖比例20%
二等8000元,获奖比例30%
三等6000元,获奖比例50%
五、其他事项
3.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获奖比例100%(有固定收入者除外);
4.社会资助奖助学金
5.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
6.国家助学贷款
7.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
8.其它奖助政策可登录各二级招生单位(院、所)网站查阅。
1.申请学生须确保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2019年9月1日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咨询电话:(020)85213863
传 真:(020)85213484
电子邮箱:zsb03@***.cn
招生网址:http://zkc.***.cn
招生监督办公室电话:(020)85211016
传 真:(020)85211015
电子邮箱:hs801@***.cn
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
201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