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二级招生单位严格按照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初试总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综合成绩和初试总成绩均相同时,初试公共课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别录取。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成绩达不到二级招生单位自行划定合格线的不予录取;其它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别录取。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成绩达不到二级招生单位自行划定合格线的不予录取;其它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别录取。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成绩达不到二级招生单位自行划定合格线的不予录取;其它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见附件3)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因体检不合格而导致不能录取的考生,由研究生院招生办通知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再由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通知考生本人,并将原始数据保留备查。
(四)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019年湖南师范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