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审查,档案合格或已办理定向协议的考生,方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没有档案(定向协议)或档案经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直至终取消录取资格。
2.河南师范大学应届生和教职工、附中教师,通知书不再邮寄,考生在符合领取条件情况下凭准考证和政审表(附件1)于7月22日-24日到研招办领取。
3.已经签署定向协议的考生,凭准考证和政审表于7月22日-24日到研招办领取。
4.8月5日起,将按照报考信息中的“通讯地址”寄发通知书。
河南师范大学研招办
2019年7月9日
附件1:政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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