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以下简称“中招”)工作进一步实行权力下放、统筹协调、分级管理、各负其责。
海南省中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省中招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学业水平考试和中招工作的有关政策与实施细则;统一组织命题、试卷印制、考试、评卷、成绩发布;管理全省中招数据库,公布招生计划、录取低分数线和录取结果;负责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含部分市县、单位所属学校面向全省招生的计划)、有关高校、省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录取审核工作;指导协调各市县(单位)中招办和各招生学校的招生工作。
市县(单位)亦相应成立中招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中招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本市县(单位)中招工作的实施意见;负责建立本市县(单位)考生的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具体组织报名、填报志愿、各学科考试和考查;使用全省统一的中招数据库,做好本市县(单位)各类学校的录取工作;按省中招办要求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有关高校、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设立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校或附属中学的招生工作。
各初中学校设立学生升学指导办公室,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招生宣传,对初中毕业生进行升学指导,引导初中毕业生准确定位未来发展方向,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报考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学校之间做出合理抉择。
2019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若干注意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