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职“3+2”连读及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的招生,设立低控制分数线,由招生学校从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中,根据报考志愿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控制分数线另行确定)。
中等职业学校秋季自主招生应优先录取填报该校志愿和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录取的全日制学生必须达到初中毕业水平,其中应届学生必须参加今年的学业水平考试,往届生必须具有初中以上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为方便学校自主招生,省中招录取系统设3个中等职业学校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任选3所学校填报。各学校要根据省中招办提供的报考志愿等相关信息进行招生宣传,组织学生登记入学,开学后办理录审相关手续。原未填报志愿的考生或未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可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初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直接与学校联系。应届生还须提供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由学校决定是否录取。
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有面试或专业考试要求的艺术、体育类中职学校,须于4月25日前向所在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报送招生方案,经审批后方可招生。组织考生完成面试或专业考试后,须于7月13日前向省中招办报送面试或专业考试成绩和经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招生方案。
2019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若干注意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