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语文、数学、英语(包括听力测试)、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9科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体育与健康由省统一制定考试方案,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考试。物理实验操作技能、化学实验操作技能,均由省统一制定考查方案,市县(单位)组织考查。
2.各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总分由各考试科目原始分相加而成。不公布、不查询各笔试科目原始分。考生缺考科目成绩以“缺考”记录。
3.语文、数学、英语(包括听力测试)、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科目均采取实分制评卷,体育与健康采取实分制换算,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查直接采用等级呈现成绩。
语文、数学、英语每科卷面满分12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每科卷面满分100分;体育与健康满分50分。
4.各考试科目成绩均划分为A、B、C、D、E、F六个等级,其中笔试科目成绩等级根据原始分从高到低以全省当年考生人数按A等级10%、B等级20%、C等级30%、D等级20%、E等级15%、F等级5%依次确定,体育与健康成绩等级按A等40—50分、B等35—39分、C等30—34分、D等25—29分、E等20—24分、F等0—19分依次确定;物理实验操作技能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等考查科目直接赋予A、B、C、D四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比例不限;参加生物、地理补考的成绩等级,按所在市县2018年各等级分数线确定,补考成绩当年有效。
5.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查,按《2019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实施方案》实行。缺考者以D等记该科目等级。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在4月20日—5月5日期间完成。
6.体育考试由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按照《2019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方案》(琼教中招〔2019〕1号)组织实施,于3月15日—4月20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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