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招生工作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肃纪律,规范管理,确保考试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一)健全机构,制定方案,切实加强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为便于考试招生工作的开展,加强我省考试招生机构专业化队伍建设,规范考务标准化操作,各市县(单位)应将中招工作与高招、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逐步归口同一部门统一组织管理。
(二)加大考试招生政策宣传力度,认真做好学生升学志愿填报指导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安排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加大中职招生宣传力度,组织队伍下到初中学校,宣传职业教育,帮助考生了解职业教育优惠政策和转变升学观念,引导考生根据自己的学业和家庭经济状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
(三)严格执行初中课程计划,不得提前结束课程,严禁提前分流学生。
(四)加强考试考务工作管理,狠抓考风考纪,严格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五)坚持“九个不准”。不准在学生初中学业结束前提前招录学生,不准超计划招生,不准降低分数线招生,不准录取其他学校已经录取的考生,不准接收未参加今年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已经被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民办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琼台师范学院公办乡镇幼儿园定向免费培养生班录取的考生不准退档。海南中学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海南华侨中学中美合作实验班和中英国际班学生不准转普通班。不准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民办高中学校不准在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前与考生签订提前录取协议。
(六)普通高中学校在秋季开学10个工作日后不得再录取新生。严禁普通高中空挂学籍。
(七)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严格做好指标到校生、文体特长生、少数民族考生、享受优惠照顾条件考生等的审核工作,并在相应范围内进行公示,做到制度公开、办事公开、结果公开,维护公平、公正。省教育厅将适时公布各市县(单位)和学校招生录取的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对录取条件和资格弄虚作假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省一级学校和市县重点高中学校的资格,并如实记录在其学籍档案中。
(八)加强考试招生工作队伍的廉政建设,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坚决抵制不正之风。
海南省教育厅
2019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3月28日印发
本文来源与版权所有:海口市招生考试
2019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加强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和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