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教育部颁发的《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课程目标与内容”中规定的第四学段目标要求为准。考试内容包括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综合性学习等。默写内容为课程标准附录1《关于优秀诗文背诵推荐篇目的建议》中7-9年级推荐篇目(共61篇)。书法的相关知识及汉字书写情况的考查在试卷中适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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