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文理专业录取
1、对进档考生以投档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2、总分相同情况下,先后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成绩排序,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3、学校认可各省(市、区)教育厅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二)艺术体育专业录取
1、参加了由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获得我校颁发的专业合格证,且文化成绩必须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低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总成绩(总成绩=校考专业成绩×75%+文化成绩×25%)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中: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四个专业按美术类统一排序录取;舞蹈学、舞蹈编导按舞蹈类统一排序录取。
2、没有参加由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的艺术体育考生,在符合各省录取要求的前提下(专业成绩必须获得所在省统考合格证,且文化成绩必须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低控制分数线),在投档的考生范围内,按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名从高到低录取。
(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录取等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政策要求进行。
2019年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录取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