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单独招生录取规则〗
根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按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招生计划、成绩及考生志愿,按照生源类分别择优录取。
1、所有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
2、考试总成绩计算
文化知识考试成绩*120%与综合素质测试或面试*80%相加的成绩,总分400分。
3、录取规则
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专业计划录取,如总分同分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如文化成绩同分则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如语文成绩同分则报名时间前者优先。
4、有下列情形的考生将取消其预录取资格:
(1)不按规定参加“文化知识考试”、“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
(2)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3)其他不符合湖南省教育厅单独招生规定的考生。
5、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上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考试院审核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单招监督〗
依据教育部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察监督小组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原则,严禁教职员工、学生以各种方式违规参与招生活动。若有发现,一经查实,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关于学院招生录取方面的事宜可直接向学院招生就业处咨询、查证,切勿听信其他机构或小道信息,若有发现欺诈行为,请及时向学院纪检监察处或公安机关举报。
〖申诉渠道〗
部门:学院纪委办公室
电话:0731-22625877
邮箱:@***
传真:0731-28431879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1--22625856
传真号码:0731-22625928
联系人:陈老师张老师
学院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红旗北路476号(石峰校区)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412001
学院官网:http://www.***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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