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参加学院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新生与普通高考、对口高职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2.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普通高考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及录取,原则上不得转入其它专业,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3.学费、住宿费标准均按照湖南省物价局和湖南省教育厅统一规定执行。
4.经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5.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情节严重者将移交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