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且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
1.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3年,从2019年8月31日往前推算),有固定住所和省教育厅认定的我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在我省高中学校修满学制规定的年限。
2.高中阶段在我省以外的学校借读的人员(以下简称:“省外借读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户口3年以上(含3年,从2019年8月31日往前推算),有固定住所,本人小学或初中在我省学校毕业,同时参加了我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取得高中阶段的学籍,并在省教育厅办理了借读确认手续。
3.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其法定监护人属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认符合《海南省吸引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府〔2006〕47号)或《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琼教基〔2018〕29号)规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以下简称:“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
4.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其法定监护人属驻琼部队现役军人(以下简称:“驻琼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但不符合以上1至4项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我省报名,但只能报考本科B批和高职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