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要求,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2.我校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方式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翻译硕士、体育硕士学制2年,其他类别学制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