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学院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①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②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60分以下);
③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④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⑤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⑥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⑦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⑧体检不合格者。
3.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48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4.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19年5月1日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
答案来源于:2019年湖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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