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选含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主要是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创新精神和能力、科研潜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1.笔试
按一级学科专业对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不少于三小时,笔试成绩100分为满分,60分为及格分。
2.综合面试
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按一级学科专业组成面试专家组(不少于7人),对进入综合面试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考核。内容包括学术基本测评和学术综合测评两个部分,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具体如下:
(1)学术基本测评(100分):考生做学术报告,介绍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生工作设想及理由等。报告时间20分钟。
(2)学术综合测评(100分):面试小组就考生申请阶段提交的材料和现场所作的报告的相关问题进行提问,提问环节时间10-15分钟。
专家独立评分、面试组秘书当场统计分数,去掉高与低分,再计算平均分。综合面试成绩100分为满分,60分为及格分。
综合面试成绩=学术基本测评×50%+学术综合测评×50%
3.导师和学生互选
学院按一级学科分,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组织等额考核和导师进行互选,如考生认为没有合适导师放弃录取,在签署书面确认函后按顺序递补录取通过复试的候补考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校园网页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无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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