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数要求
TOEFL≥72分、雅思≥5.5分、GRE≥280分、英语四级≥425分、英语六级≥425分、国家英语专业考试≥60分、WSK(PETS5)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标准。英语成绩单原件需在提交材料时或复选前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查验。
2、有效期
第三方外语考试成绩六年内有效(2012年9月1日之后取得)。
五、选拔程序
(一)报考资格审查
学校会同学院对考生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初选阶段。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由院长任组长,学院党委书记及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成员由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学院纪检委员、一级学科专业负责人和二级学科专业负责人组成。
(三)初选
学院组成初选审核学科专家组(不少于7人),按一级学科专业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外语能力、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根据学院制订的打分标准,100分为满分,实行每位专家独立评分,以一级学科专业为单位,去掉高与低分,再计算平均分,按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且达到60分以上,按差额复试的原则,提出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名单,进入复选阶段考生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不超过2:1。
(四)复选
复选含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主要是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创新精神和能力、科研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1.笔试:由学院组织,按一级学科对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闭卷笔试。考生可在以下课程中选择任一门进行笔试,可选课程包括:《农业机械学》、《高等农业机械化管理学》和《现代控制理论基础》。考试时间不少于三小时,笔试成绩100分为满分,60分为及格分。
2.综合面试。由学院组织面试,按一级学科专业组成不少于7位专业导师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面试。由申请人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每位考生公开进行不少于15分钟的学术报告及研究工作设想(PPT形式)。专家独立评分,去掉高与低分,再计算平均分。综合面试成绩100分为满分,60分为及格分。
复选工作的具体安排将提前5天在学院主页公布,复选结束后在招生学院网页公布复选通过名单。
(五)成绩使用
复选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初选成绩*30%+复选成绩*70%。
(六)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
学院按一级学科专业初选、笔试、综合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学院拟录取名单,研究生院审核后于2019年5月20日前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录取为我校非定向生的考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华南农业大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录取为定向生的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定向单位,定向单位必须与华南农业大学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就业。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六、体检
考生自行在三甲以上医院体检,并于提交报考材料时提交半年内体检报告。不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七、招生计划
我校公布的《华南农业大学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各专业招生计划包含普通考生和硕博连读人数,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和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我校2019年录取的全日制定向就业攻读博士学位考生比例将控制在20%以内。
八、学制、收费标准、生活待遇及奖学金
(一)博士生学制、缴纳学费标准:博士生学制为3年。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术型博士生9000元/年,三年共计27000元/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专业型博士生12000元/年,三年共计36000元/人;全日制定向就业学术/专业型博士生20000元/年,三年共计60000元/人。
(二)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博士生国家奖学金为每生3万元/年(只奖励在校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
2.助学金(正常学制内非定向研究生享受)、学业奖学金(全日制非定向生享有荣誉和奖励金额,定向生只享受荣誉)、助研岗位津贴情况如下表:
助学金 | 助研岗位津贴 | 学业奖学金 | 总金额 | ||
金额 | 金额 | 等级 | 金额 | 比例 | |
2450元/月 | ≥800元/月 | 一等 | 18000元/年 | 20% | ≥57000元/年 |
二等 | 12000元/年 | 50% | ≥51000元/年 | ||
三等 | 9000元/年 | 30% | ≥48000元/年 3.单项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 学校每年设置150余万元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奖励在校表现突出的研究生个人或团体。奖励比例和标准以具体文件为准。 社会奖学金,则根据捐赠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奖励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具体对象和金额按照社会奖学金捐赠协议执行。 4.科研成果奖励 学校每年对优秀学位论文、发表高质量科研论文的研究生作者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以具体文件为准。 5.助教、助管岗位津贴及特殊困难补助 学校每年设置90万元专项助学金,用于资助以下研究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遭遇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发生重大变故或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的研究生;参与助教、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其中助教岗位面向学院相关基础课程设置,助管岗位面向机关部处、学院等单位设置。 6.国家助学贷款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中家庭经济困难者,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条件和金额按照国家和广东省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主要有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资助计划、博士生创新人才(国内培养)培植计划、博士生国(境)外联合培养计划。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资助计划,每年拟资助30名左右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资助额度为3000元至15000元。博士生创新人才(国内培养)培植计划,旨在加快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步伐,每年拟资助30名左右延长期间的非定向博士生,资助经费为6万元/人,另导师须在此期间提供不低于每月1000元的“助研”津贴。博士生国(境)外联合培养计划,旨在提升我校博士生国际化视野,每年选派30人左右优秀博士生到国外知名大学和研究机构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资助经费为12万元/人。 九、其他说明 (一)应届硕士研究生在博士生入学之前必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或研究生毕业证书,若届时不能提供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本简章由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各学院制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由相关学院负责解释。 (三)如遇上级部门新政策文件,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四)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学院不提供往年试题和参考书、不举办任何课程补习班。 十、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的规定,学校和学院都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生招生的相关信息。 (二)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招生学院处理结果不服,可在招生学院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 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20-85285035(学院纪委办公室)邮箱:greater@***.cn(高老师) (三)学校设有监督举报电话 电话:85280066(研招办)、85280034(监察处); E-mail:yzb@***.cn(研招办)、jjjc@***.cn(监察处)。 十一、招生咨询 学院咨询电话:020-85280339(郑老师) 学院电子邮件:gcxyyjs@***.cn 招生咨询部门: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邮编:510640; 招生咨询热线(020)85280066; 电子邮件:yzb@***.cn; 招生专业目录请查询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n/yz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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