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按招生专业初选、笔试、综合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学院拟录取名单,并组织招生导师和拟录取考生进行互选,研究生院审核后于2019年5月20日前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录取为我校非定向生的考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华南农业大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录取为定向生的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定向单位,定向单位必须与华南农业大学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就业。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2019年华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电子工程学院外语入学考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