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2018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要求,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质量观,“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总体要求,加大学院、学科与招生导师的自主权,强化招生选拔中学院的主体责任和学科、导师的学术责任,完善复试考核体系,加强对考生学术造诣、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的全面考查,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复试在博士研究生选拔过程中的极端重要作用,建立以提高选拔生源质量为导向、符合专业特点的博士招生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严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不断提升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
1.坚持德才兼备、科学选拔的原则。
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加强和规范复试工作,提高复试工作水平和质量,探索并建立不拘一格选拔优秀拔尖人才的机制,确保博士生生源质量。
2.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的原则。
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政治思想素质、专业素养、培养潜能、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3.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导师在复试中的责任,加强对导师的招生政策、业务和纪律的培训,提高人才选拔评价能力,全面提高复试、录取工作质量。公开招考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4、坚持三个优先,保证质量的原则。
坚持应届硕士优先、考生优先、申请审核制考生优先,各学院录取的考生比例不得低于60%。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考核考生视为初试合格,但需和公开招考考生一同复试,若复试合格,应优先录取。
2019年湖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与录取工作的基本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