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独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处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上级教育考试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二)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2019年湖南民族职业学院二次单独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