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学院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单独招生工作的过程监督和检查,追究考试、录取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二条2019年学院有29个专业(方向)进行单独考试招生,计划1700人,学制3年,具体请参考本章程附表。
若招生专业和计划有所变动,以省教育厅或省招办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报考条件:已参加河南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者和已参加河南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者,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均可报考。
第十四条教育类型: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类型,专科层次。
第十五条待遇:凡被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通过单独考试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在校修业三年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后,按国家政策就业。
第十六条填报志愿:2019年3月19日9时至22日18时,考生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或者河南林业职业学院网站www.***上到“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的链接,进行网上填报志愿,我院招生代码为6188。
第十七条资格审查:学院于2019年3月22日18时后登陆“河南省单独招生数据报送平台”下载志愿填报数据库,进行资格审查后,在学院网站www.***上公示单独考试招生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
第十八条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于3月29日8时至3月30日18时到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第十九条考试内容及办法
考试由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
文化基础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综合试卷),考核方式为笔试,满分300分。高中生的“文化基础考试”成绩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3科等级成绩,换算成对应分数,满分300分,不再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等级成绩以省招办提供的数据为准,省招办没有提供等级成绩的考生,视为没有该成绩,需要正常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专业理念(技能)、专业素质、仪容仪表、心理素质、表达交流能力、思维应变能力等,考核方式为面试,满分100分。考生获得的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可以出示给考官,考官视情况酌情加5-10分。
考生得分:总分=文化基础考试得分+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得分。
第二十条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19年3月31日。9:00-11:00,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考生,参加文化基础考试;13:00-16:30,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适应性测试)。
2、考试地点:河南林业职业学院。
第二十一条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有关单独考生招生文件要求,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2、区分考生是否具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情况下,分别划定文化基础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两部分得分都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分类别按总分高低择优录取。录取时尊重考生专业志愿。考生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对在规定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3、我院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www.***上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报河南省招办审核备案,终确定录取名单。
4、录取结果在我院网站公示、查询。
第二十二条报到和资格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
2.新生入校后,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在校生可参加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分别是8000元、5000元和2000-4000元/生?年)。
第二十四条学院按25%比例设有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年1500元,二等奖学金每年800元,三等奖学金每年500元。
第二十五条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河南省招生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9年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单独组织机构及职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