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同时复试,执行相同的复试要求。
1.复试时间
各学院在3月28日-4月15日内完成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等具体安排以各学院主页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
2.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安排请见各学院的复试工作方案。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有往届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方可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持国外学历报名考生,现场确认时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我校不接收士兵计划调剂,一志愿士兵计划考生复试报到时应提供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特别提示:
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学生证如果丢失,需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骑缝加盖公章。
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n),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名期间学历校验未通过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复试期间未按相关规定时间提交报告的考生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缴纳复试费120元,体检费85元,在我校计财处缴费,并携带缴费单参加复试。
3.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含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心理测试等内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会计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考生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具体为:
(1)专业课笔试。由各学院组织,严格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课命题、考试的要求进行。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复试科目名称详见《湖南理工学院201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
(2)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20分,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为20分,具体面试形式由学院自定。包括以下内容:
a.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b.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c.综合素质和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d.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由各学院委派具有海外留学背景的专任教师或联系外国语学院老师进行考查。
(3)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可与初试科目、复试笔试科目相同),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若有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将不予录取。加试具体科目见学院复试方案。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4)会计、旅游管理硕士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课程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心理测试
具体工作见院部复试方案。
4.复试工作要求
(1)学院应加大投入保障,选派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人员承担复试工作,复试场地和设备尽早安排并落实到位,以保障复试工作的正常秩序。有关心理健康状况的考查,学生工作部可为各学院提供专业指导和帮助。
(2)学院在复试前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安全保密等方面的培训,主要培训内容为:学习教育部、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熟悉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熟悉复试工作人员基本行为规范等;明确复试工作纪律、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掌握复试评分标准和评分规则。
(3)复试试题(包括笔试科目和综合面试的抽题问答等)及其标准答案在启用前属机密材料。各学院按照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初试自命题管理规定、考务工作管理规定严格管理复试工作,违反规定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4)在复试专业课笔试和面试前,加强对复试考生的入场检查。
(5)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上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期间,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携带手机进入复试场所。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其他人不得进入复试场所。
(6)《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是专业综合面试现场记录和评分的主要载体。记录栏目中应详细记录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的问答,记录人须签名。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专业综合面试的评分标准,对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栏目中具体考核项目进行修改完善。
(7)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并保存备查;在复试结束后学院需将录音录像资料的备份版提交研究生院。复试工作结束后,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将组织审查。
(8)为充分发挥复试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查作用,各招生单位可以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
答案来源于:2019年湖南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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