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的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门类或领域《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的A类地区低复试分数线要求。
3.一志愿上线生源基本充足的专业(上线人数≥计划数)不接受调剂;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上线人数<计划数)需接收调剂。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6.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接收调剂考生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
(二)调剂的基本程序
1.调剂系统开通后,研究生院第一时间将有缺额的专业在系统中开通。
2.符合教育部公布的A类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所有已进入一志愿复试名单的考生原则上必须在所报学科参加复试。如考生有调剂至校内其他专业复试的意愿,须经“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调剂确认后视为该生自愿放弃一志愿考生身份,按调剂考生对待。
4.调剂考生申请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在符合各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发放复试通知,不得简单以考生提前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5.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在符合各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由学院根据考生初试成绩、专业相关度等因素综合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发放复试通知。
答案来源于:2019年湖南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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