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内容:
民事审判权和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裁定管辖、管辖权异议。
考试要求:
(1)了解界定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权范围的意义。
(2)识记民事诉讼管辖、管辖恒定、级别管辖、地域管辖、裁定管辖、移送管辖、指定管辖、管辖权转移、管辖权异议的概念。
(3)理解确定管辖的原则、确定级别管辖的标准、各级人民法院级别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定地域管辖的标准。
(4)论述管辖权异议的条件。
(5)确定具体案件的管辖法院。
2019年湖南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考试自命题考试大纲民事诉讼法题型结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