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2019年共有5个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旅游管理、会计、法律、新闻与传播,拟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发的招生计划数为准。具体学费请参见湖南省物价局新文件。非全日制学习地点为湖南理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