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按学科或专业成立专业考核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进行考核。每个考核小组必须由5位及以上博导组成(如本专业博导人数不足5人,应由本专业教授或相近学科补足),若考核时少于5位成员参加,考核结果视为无效,必须重新组织。考核组设组长和秘书各一名,秘书负责对面试考核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和全程录音;
2.学院重点考核申请者的基础理论知识、科研潜质、创新意识和能力、外语水平等方面。考核以面试为主,每位考生准备15分钟的PPT向考核小组汇报,专家提问10分钟。PPT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包括本人的学习工作经历、学术成果汇总);研究工作汇报(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面试专家在所分发的打分表中对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满分 100分。各考核小组对面试考核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和全程录音。
3.考核结束后学院将及时公示考核结果,同时将申请材料、面试记录等材料提交招生工作办公室留存,录音录像等材料由学院保存,备查期限为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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