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立招生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主管副院长具体实施,负责审核考核工作的领导和组织。
(2)学院成立资格审核小组,负责集中审核申请者资格。
(3)按照专业或学科设立考核组,考核小组由当年招生的相应专业博士生导师组成,对通过审核取得考核资格的考生进行考核,并给予考核成绩。
(4)招收原则:优秀的个人素质和突出的科学研究潜质。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2019年华南理工大学吴贤铭智能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