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成立申请考核制资格审核小组,集中审核申请者资格。(审核小组成员一般由相关学科或专业的博士生导师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
(2)资格审核小组按考核要求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并对审核结果做出结论(A、直接通过;B、需参加公开招考统一笔试;C、不通过),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核登记表”。
(3)学院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审核结果在学院网页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审核通过汇总表”,学院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报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汇总。
(4)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各学院资格审核结果后将依据相关实施细则对学院审核结果进行复核,随后将审查及复查结果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将终的申请考核制资格审查结果在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反馈各学院。学院负责将经过学校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审核结果通知相关考生。
(5)取得学校审核A类“直接通过”资格的申请者,不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直接获得面试资格;取得学校审核B类“需参加公开招考统一笔试”资格的申请者需参加该专业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获得面试资格;资格审查结果为C类不通过的申请者不得报考我院相关专业。
2019年华南理工大学吴贤铭智能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