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并公布复试工作方案。各招生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复试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提交研究生院备案,并于规定时间在公示平台进行公示。
2.确定复试名单。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学院招生计划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将复试考生名单在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并通知复试考生参加复试,提醒考生查看学校与学院的相关通知和复试工作方案。
3.资格审查。复试报到时,招生学院将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核查。核查材料包括:所有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应届本科生的学生证原件和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非应届本科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等学力考生的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生和本科生在复试时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和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但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已取得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提供上述证件材料外还须提供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4.体检。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校医院进行体检。
5.复试。各招生学院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严格按照学校复试工作办理办法和本学院复试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复试考核工作。各招生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多批次复试,各批次复试的差额比例、复试程序和复试内容应相同(试题不得相同)。
6.复试结果报送。各招生学院的复试小组应按时完成复试工作,复试成绩和结果经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7.拟录取名单公示。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对全校拟录取名单进行汇总,并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同时通知各学院在本学院公示平台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8.上报拟录取库并发放录取通知书。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按有关要求,向教育部上报拟录取信息。录取信息经教育部组织的联合检查组审核通过后,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答案来源于:2019年河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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