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流程以及材料寄送参见《华南理工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申请者应送交的报名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华南理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如是报考定向就业(在职委培)博士生的考生,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内,注明“同意定向就业(在职委培)”;非定向就业(全日制)考生不需要填写意见;
(2)两份专家推荐信(模版从系统下载);
(3)公开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同等学力者须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报考专业硕士生学位课程成绩证明(须由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出具)、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的聘书(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以及论文(科技奖励、重大课题)等证明材料(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5)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中属复印件的,申请者在通过学院资格审核后,专业考核阶段须核查原件。
3、资格审核
(1)学院成立由5名或以上博导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集中审核申请者资格。
(2)资格审核小组按考核要求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并对审核结果做出结论(A、通过;B、需参加公开招考统一笔试;C、不通过),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核登记表》。
(3)学院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审核通过汇总表》,报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
(4)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各学院资格审核结果后将依据相关实施细则对学院审核结果进行复核,随后将审查及复查结果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将终的申请考核制资格审查结果在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反馈各学院。学院负责将经过学校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审核结果通知相关考生。
(5)取得学校审核A类“直接通过”资格的申请者,不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直接获得面试资格;取得学校审核B类“需参加公开招考统一笔试”资格的申请者,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该专业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获得面试资格;资格审查结果为C类“不通过”的申请者不得报考我院相关专业。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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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与工程 | 上蔡县英华职业培训学校 | 2.5 | --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南山职业技术学校 | -- | --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安徽省宿州幼儿师范学校 | 2 | --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2 | --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宿州学院 | -- | --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滁州学院 | 四年 | -- |
2019年华南理工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联系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