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者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于招生年度当年内向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或纪监办公室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2、学院“申请考核制”作为公开招考的补充形式“双轨制”进行。
3、本细则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若今后教育部、学校颁布新的研究生招生改革文件,以新的文件精神为准。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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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与工程 | 上蔡县英华职业培训学校 | 2.5 | --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南山职业技术学校 | -- | --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安徽省宿州幼儿师范学校 | 2 | --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2 | --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宿州学院 | -- | --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滁州学院 | 四年 | -- |
2019年华南理工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联系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