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收学科:建筑学院所有学科和专业。
2. 招收导师:学院所有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每位博导所招博士生不得超过其当年博士招生指标,申请考核制方式的招生指标占用学院(导师)当年博士招生计划。
3. 招收组织与原则:
(1)设立博士招生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和书记担任组长,主管副院长具体实施,负责领导和组织博士招生的资格审核及考核工作。
(2)学院设立博士招生资格审核小组(以下简称“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
(3)按照学科或专业设立博士招生专业考核小组(以下简称“专业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当年招生的相应专业博士导师组成,对通过审核取得考核资格的申请者进行考核,并建议拟录取的考生。
(4)招收原则:优秀的个人素质和突出的科学研究潜质。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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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 | 西安培华学院 | -- | -- |
建筑学 | 河南郑州汽车美容维修培训学校 | 2.5 | -- |
建筑学 | 常州工学院 | 5 | -- |
建筑学 | 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 五年 | -- |
建筑学 | 奔腾电脑学校 | -- | |
建筑学 | 东营市黄河口职业技术学校 | 3 | -- |
2019年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