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可在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研究生招生系统缴交考试报名费,请所有考生务必于12月21日12:00—12月27日17:00期间登录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每位考生只需缴交一次报名费。(注:考生按120元/生的标准缴交报名考试费)。
网上缴费成功后,需在系统内打印《报考华南理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在系统内下载专家推荐信。填写完毕后所有考生必须将报名材料一次性整理装入大号信封内,并将通过系统打印好的博士报名材料清单粘贴在信封表面,在网上报名结束一周内寄送至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以寄送邮戳为准)。报名材料也可现场提交材料,受理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至12月29日(8:30—17:00),其他时间不受理现场提交博士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是否已被接收以及缺失材料情况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考生应送交的报名材料包括: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可在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研究生招生系统缴交考试报名费,请所有考生务必于12月21日12:00—12月27日17:00期间登录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每位考生只需缴交一次报名费。(注:考生按120元/生的标准缴交报名考试费)。
网上缴费成功后,需在系统内打印《报考华南理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在系统内下载专家推荐信。填写完毕后所有考生必须将报名材料一次性整理装入大号信封内,并将通过系统打印好的博士报名材料清单粘贴在信封表面,在网上报名结束一周内寄送至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以寄送邮戳为准)。报名材料也可现场提交材料,受理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至12月29日(8:30—17:00),其他时间不受理现场提交博士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是否已被接收以及缺失材料情况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考生应送交的报名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华南理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如是报考定向就业(在职委培)博士生的考生,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内,注明“同意定向就业(在职委培)”;非定向就业(全日制)考生不需要填写意见;
2.两份专家推荐信(模版从系统下载);
3.公开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同等学力者须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报考专业硕士生学位课程成绩证明(须由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出具)、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的聘书(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以及论文(科技奖励、重大课题)等证明材料(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5.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一)学院审核
(1)学院成立资格审核小组,集中审核申请者资格;
(2)资格审核小组按考核要求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并对审核结果做出审核结论(A、直接通过;B、需参加公开招考统一笔试;C、不通过),学院在审核结束后确定申请者的终审核结论,并将审核结论填写在“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3)学院将资格审核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审核通过汇总表》,负责人签字后报招生工作办公室汇总。
(二)学校审核
(1)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各学院审核结果后依据相关实施细则对学院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复核结束后,将审查及复核结果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将申请考核制学校审核结果在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形成终审核结论并将结果反馈各学院;
(3)学院负责将经过学校公示无异议的终审核结果通知相关考生。
取得A类直接通过资格的申请者,不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直接获得面试资格;取得B类需参加公开招考统一笔试资格的申请者需参加该专业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获得面试资格;审核结果为C类不通过的申请者不得报考该专业
取得A类直接通过资格的申请者,不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直接获得面试资格;取得B类需参加公开招考统一笔试资格的申请者需参加该专业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获得面试资格;审核结果为C类不通过的申请者不得报考该专业
(1)学院按学科或专业成立专业考核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进行考核。每个考核小组必须由5位及以上博导组成(如本专业博导人数不足5人,应由本专业教授或相近学科补足),若考核时少于5位成员参加,考核结果视为无效,必须重新组织。
(2)学院重点考核申请者的基础理论知识、科研潜质、创新意识和能力、外语水平等方面。考核以面试为主,每位考生准备15分钟的PPT向考核小组汇报,专家提问10分钟。PPT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包括本人的学习工作经历、学术成果汇总);研究工作汇报(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面试专家在所分发的打分表中对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满分 100分。各考核小组对面试考核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和全程录音。
(3)考核结束后学院及时公示考核结果,同时将申请材料、笔试试卷、面试记录及录音等材料提交招生工作办公室留存。
1.学院根据专业考核成绩综合排名、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核批准;
2.申请者可在同一学科或专业内调剂录取,跨学院调剂、跨一级学科调剂等跨度较大的调剂录取需向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申请考核制考生不得调剂到非申请考核制专业。申请考核制考生不得录取为定向就业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否则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3.申请考核过程中如发现申请者有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将取消考核资格、录取资格、直至博士生学籍。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1、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一号楼1210室
邮政编码:510640
联系电话:020-87113401 图文传真:020-8711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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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华南理工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逸夫工程馆108室
邮编:510640
联系人:刘跃兰
Email:ylliu@***.cn
联系电话:020-87113637,传真:020-22236337
华南理工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
2018年12月3日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逸夫工程馆108室
邮编:510640
联系人:刘跃兰
Email:ylliu@***.cn
联系电话:020-87113637,传真:020-22236337
华南理工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
2018年12月3日
2019年华南理工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学院负责将经过学校公示无异议的*终审核结果通知相关考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