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综合排名、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送校招生工作办公室。
2.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导师。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攻读华南理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1)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他严重违纪行为。
(2)应届毕业生在学校规定入学报到时间无法获得硕士学位。
(3)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2019年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采用“申请考核制”录取的考生基本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