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在复试后进行导师、考生双向选择,根据专业考核成绩综合排名、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核批准。
2、申请者可在同一学科或专业内调剂录取,跨学院调剂、跨一级学科调剂等跨度较大的调剂录取需向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申请考核制考生不得调剂到非申请考核制专业。申请考核制考生不得录取为定向就业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否则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核资格、录取资格、直至博士生学籍:
(1)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
(2)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3)应届毕业生在学校规定入学报到时间无法获得硕士学位。
4、申请考核审核通过考生、硕博连读考生及满足分数线要求的公开招考考生同时参加复试考核。复试考核工作由学院组织进行,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由学院确定。
5、考生在复试时需在我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合格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以及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均不能被录取。
7、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合格后寄发。
2019年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