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成立资格审核小组,集中审核申请者资格。审核小组成员一般由相关学科或专业博士生导师组成,不少于5人。
(2)资格审核小组按学院统一制定的考核要求,独立对申请者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结论(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审核结果有A、直接通过;B、需参加公开招考统一笔试;C、不通过;工程博士生审核结论有:A直接通过、C不通过)。学院汇总审核小组成员的审核结果,根据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申请者的终审核结论,并将审核结果填写在“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3)学院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将审核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审核通过汇总表》,报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汇总。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2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3 年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山东交通学院 | --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徽州师范专科学校 | 四年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金属材料工程)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 --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成型)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 -- | -- |
2019年华南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