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文规定,组织复试考试和面试。
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
3.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分管纪检工作的负责人参与负责全过程监督检查。复试小组组长由院长(博士生导师)担任,成员由本学科的博士生导师或教授5-7人组成,考生所报考导师应为该生所在复试小组的成员,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含英语口语测试时间),每个复试小组需配备1名秘书负责记录及数据统计等事务性工作。
2019年河南理工大学春季博士研究生复试组织领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