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能力考核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并进行外语(如文献阅读、写作、口语和听力等)测试,同时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及心理状况等方面进行考核。
考生的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权重+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权重。
(一)考核时间:各博士招生学院自定
(二)考核地点:各博士招生学院
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及安排咨询相关招生学院。
五、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查,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上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上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六、培养方式、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制四年,学习年限为4-6年。攻读方式须为非在职,即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学校,且在读期间进行全学习。
(二)学费标准:收费年限为4年,10000元/生·年。
(三)奖助学金:在规定学制四年内,符合条件的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享受助学金,助学金标准:12000元/生·年;另外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选;学校设置三助岗位。
七、其他
(一)考生如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将有关情况在5月30日前告知我校;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请考生在报名前登录我校网站,查阅详细说明和有关报名流程及相关事宜。
(三)所有考生报名前应与报考导师及相关学院取得联系。
(四)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以及报考条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六)通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湖南科技大学综合楼31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11201 联系电话:0731-58291000
附件:1.湖南科技大学2019年报考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
2.湖南科技大学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doc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