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成绩及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各学院拟录取名单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排队后确定并公示,其初试及复试成绩的权重分别占总成绩的50%和50%。
总成绩(100分)=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
3、5月8日上午10:00前,各招生学院将《学院第一责任人保密责任承诺书》、《命题教师保密协议书》、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五)、2019年湖南科技大学博士生拟录取名单(见附件六,汇总表必须按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综合排名),复试录像(刻录成光盘,密封并请院领导签字盖章)报研招办审核。
4、5月8日后,召开学校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经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5、我校只招收普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所有考生在复试前签订《湖南科技大学调档承诺书》(见附件七)交至相关学院。在职人员报考前必须征得档案所在单位同意,并于5月30日前需将人事档案调入所报考的相关学院,不调档案的考生不予录取,其指标按成绩高低顺序补录。
6、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6月20日前通过论文答辩,否则不予录取。
7、如报考了几所学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在5月30日前告之我校此类情况,否则在我校上报教育部时发现考生被重复录取,我校将会取消录取资格。绝不允许同时报考硕士和博士或同时拥有硕士和博士双重学籍,发现此类情况取消学籍。
2019年湖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复试录取的监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