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为保证学院 2019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全称: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第五条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教育部代码:13499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检察学院河南代码:6083
第六条 办学层次:河南检察职业学院为高职高专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检察学院为本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 办。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校 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镇大学园区双湖大道一号。
第十条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批准的全国检察机关唯一面向社会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千余亩,校园内自然湖泊260余亩,碧波荡漾、绿树成荫、环境优美、景色怡人。建有教学楼、办公楼、综合服务楼、图书馆、体育场、学生公寓、学生餐厅、洗浴中心等。学生公寓设有空调、因特网接口等设施。学院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治学严谨、爱岗敬业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其中硕士82%,博士26%,教授、副教授37人。学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建立实习基地97个,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专业化应用型法律人才。
学院依据社会需求、学生就业和自身优势,确定重点学科发展,现有四系三部,即法律系、检察系、司法管理系、经济管理系和社科部、基础部、警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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