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对口考生,职业技能测试可采用各级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替代。获得以上证书的考生,须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
1.要求: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交还考生,复印件由学院留存。
2.时间:材料审核开始时间为3月11日上午8:00至3月15日下午16:50,逾期不再接收。(具体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50)
3.地点:暂定学院招生处(护理实训楼1楼护士站旁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