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经我院单独招生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成绩公布后一周内来校办理确认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学校视情况可取消其入学资格。
㈡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㈢我院单独招生属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与全国高考普招性质相同,单招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其在校及毕业与普招高考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2019年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单独其他事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