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高职扩招第二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以下简称“高职扩招二次单招”)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工作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417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扩招第二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77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高职扩招二次单招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三条 学校全称: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794。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南阳市。
第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高职扩招二次单招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纪委书记、主管招生、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党政办公室、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党委宣传部、财务处、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各二级院(系)等部门和单位领导组成。
招生就业处主要负责招生宣传、考生资格审查、招生计划的编制、上报及录取工作;教务处主要负责考试命题、组织、考务、评分等工作;党委宣传部主要负责考试宣传、网络维护等工作;各二级院(系)和后勤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招生考试期间考生的管理、组织及后勤保障工作;财务处主要负责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支工作;保卫处主要负责考场的安保及试题转运安全工作;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考试各环节的组织协调和保密工作;纪检监察室主要负责考试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2019年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第二次单独总则类似问题答案